
新聞導讀:目前,海南文化產業發展勢頭強勁,但總的來看,“小、散、弱”的現狀仍沒有改變,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要盡快扭轉這一局面,實現到2020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8%的發展目標,海南近年來采取多項“超常規”的措施。
此次發布的《關于支持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已于7月18日,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7月22日印發實施。這是繼去年10月省委、省政府頒布《關于加快推進文化改革發展的決定》之后,海南出臺的推進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的又一重大舉措,且涉及面寬,含金量高,適用性強。
8月1日上午,海南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支持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南海網記者 張茂 攝)
南海網海口8月1日消息(南海網記者李曉梅)8月1日上午,海南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支持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從土地、財稅、投融資、市場準入、人才等方面,對符合國際旅游島建設規劃、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文化繁榮發展具有較大帶動作用的文化產業重點項目等給予政策支持。
海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副省長譚力,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張松林,省文體廳廳長范曉軍出席發布會。
關于項目范圍:若干政策支持大型文化產業項目
張松林介紹,此次出臺的《若干政策》主要支持符合國際旅游島建設規劃、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文化繁榮發展具有較大帶動作用的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包括規模化、集聚化、專業化程度高的省級以上文化產業園區、示范基地和文化主題公園,戰略性、先導性、帶動性強的新興文化產業。與旅游高度融合的富有民族民俗風情的地方特色文化產業,以及在海南舉辦的國內一流、國際著名的大型文化活動、體育賽事和填補海南產業空白的文化產業項目等。
如位于海口的海南省首個電影主題公園,位于文昌的海南航天主題公園,位于陵水的海南大型海洋主題公園都在支持范圍內。
關于土地政策:3年內投資超10億將安排配套經營性項目用地
土地方面,優先供地,優惠供地;對經省政府批準立項的文化產業重點項目用地,出讓底價可為成本價;土地出讓金優先用于所在區域的基礎設施建設;為國家級和省級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安排適當面積的配套經營性項目用地。
值得關注的是,《若干政策》明確,對國家級和省級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在3年內實際投資額達到10億元(人民幣,下同)以上或投產后3年內每畝土地年均銷售收入達到300萬元以上的,經省政府批準,可在同一區域以公開出讓方式,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城市規劃,安排適當面積的配套經營性項目用地,即對投資者給予補償用地開發房地產項目等。目前,海南在陵水海洋主題公園、呀諾達文化旅游區等重大文化旅游項目中已實際操作。
張松林介紹,全國不少省(區)市對文化產業都實行優先供地,但實行優惠供地政策的只有山東、河北等少數幾個省市。海南《若干政策》中規定“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該項目土地取得費、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確定”,比山東、河北等地區的政策更加優惠。
[page]海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副省長譚力出席新聞發布會介紹相關政策內容。(南海網記者 張茂 攝)
關于財稅政策:安排專項資金2012年增加到4000萬元
財稅方面,主要包含兩方面,即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對特殊的文化產業項目和文化企業,實施稅收減免。
根據規定,從今年起安排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2011年2000萬元,2012年增加到4000萬元,至2015年每年遞增不低于1000萬元;專項資金采取貼息、補助、獎勵等方式,用于引導扶持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建設、培育骨干文化企業、扶持重點轉制文化企業發展等。
同時,省財政為組建省文化產業集團注入資本金;對引進的國內外著名文化企業總部、地區總部和文化主題公園、大型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等建設,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政策予以支持等。
張松林解釋,按原來的相關規定,轉制文化企業2013年12月31日前可享受免繳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政策》再次規定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以轉制文化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地方留成數額”作為主要測算依據,核定并安排獎勵資金專項用于支持繳交企業發展文化產業項目,將上述優惠政策再延長3年的同時,把優惠范圍限定在地方留成部分。
據初步統計,自2006年至2010年,海南已為完成轉制的海南日報報業集團所屬企業、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海南鳳凰新華發行有限公司、省教材出版有限公司、省電影公司等,免征企業所得稅近5000萬元,對轉企文化企業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若干政策》同時規定,對從事數字廣播影視、網絡傳輸、數字出版、動漫游戲、文化創意等文化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文化企業或高新技術項目,3年內以其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數額為測算依據,核定并安排獎勵資金,專項用于支持企業發展。
減免稅收方面,對經省政府審批同意的文化主題公園規劃項目中的應稅土地,依法按當地(市縣)土地使用稅的最低稅額標準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轉制文化企業、新辦微利文化企業,納稅確有困難的,自注冊成立之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免征3年房產稅。
關于投融資政策:投資超10億的省級重點項目貸款貼息3年
投融資方面,主要內容是構建投融資平臺,幫助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和中小企業獲得資金支持。積極爭取國家支持,設立省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由省財政注資引導;鼓勵金融部門為文化產業提供融資服務;政府在貸款貼息、融資擔保、上市融資和發行債權等方面,對文化企業給予扶持。
經認定的省級文化產業重點項目,投資規模在10億元以上,對其建設資金國內貸款部分,按照年日均貸款余額的1%給予貼息,貼息期限可長達3年。
對在資本市場上完成上市融資且募集資金到位的文化企業,以及通過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債等形式進行再融資的已上市文化企業,按照省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給予獎勵。
鼓勵文化企業發行債券,文化企業發行中長期債券(含中小企業集合債)和中期票據的,按實際融資金額的2‰給予一次性費用補助。鼓勵金融部門為文化產業提供融資服務,鼓勵各類擔保機構對中小文化企業和項目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page]記者在新聞發布會上提問。(南海網記者 張茂 攝)
關于市場準入政策:鼓勵非公有資本和外資進入文化產業領域
市場準入方面,主要根據文化產業和文化企業的特點,適當降低文化市場準入門檻,加快發展。
鼓勵非公有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凡參與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等國有文化單位公司制改造的,非公有資本可以控股。支持、鼓勵投資者用股權、債權和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作為出資,拓寬文化企業出資渠道,鼓勵文化企業做大做強。
鼓勵原有文化企業特別是改制文化企業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資源整合和企業重組。放寬文化企業出資方式限制,支持、鼓勵投資者用股權、債權和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作為出資,拓寬文化企業出資渠道,鼓勵文化企業做大做強。
鼓勵、支持、引導社會資本以參股、控股或獨資等形式,興辦政策允許的、適合國際旅游島建設需要的各類文化企業,并放寬企業注冊條件。凡組建集團公司的,其母公司注冊資本可降低至2000萬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可降低至5000萬元,子公司可降低至3家。
積極引導文化企業實施商標戰略,爭創馳名、著名商標。對認定的省級文化產業園區、示范基地和重點項目,在申報、認定馳(著)名商標時,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專項補助。
關于人才政策:引進高層次文化人才5年內免征個稅
人才方面,對高層次文化產業人才,在享受免征個稅、出入境、落戶,以及親屬隨遷,配偶、子女就業和就學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對海南引進的高層次文化產業人才,個人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自認定之日起5年內,由省級和市縣財政分別全額獎勵給個人;對用人單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安家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對省政府頒發的獎金以及經省政府同意給予的獎勵,免征個人所得稅。每月的獎勵在下個月兌現。
《若干政策》要求,用人單位應積極幫助正式調動來我省的高層次文化產業人才解決落戶、親屬隨遷,及其配偶、子女就業和就學問題,單位自行安排有困難的,可提請政府有關部門協助解決。已調入我省且聘期在5年以上的高層次文化產業人才,其戶籍在我省的子女接受基礎教育和報考普通高校時,享有本省戶籍居民的同等待遇;屬留學回國人員的,其隨歸子女如不屬歸僑或歸僑子女,在回國后2年內參加高考、中考的,參照“三僑”子女入學規定給予照顧。
建立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顧問制度,聘請國內外著名藝術家、優秀文化企業家、擔任過國家文化行業的部級領導等擔任顧問,為海南文化建設和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咨詢。鼓勵文化企業對有突出貢獻的高層次文化產業人才以著作權、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折價入股,參與收益分配。
《若干政策》還對高層次文化產業人才在出入境方面給予方便。完善人才評估和獎勵制度,對各級各類文化產業人才,不分單位所有制,在評優(推優)文藝作品、表彰獎勵先進、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page]到2015年安排超2億元支持文化產業
我省發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
本報海口8月1日訊(記者黃晶)為充分發揮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我省在2011年度安排2000萬元的基礎上,2012年增加到4000萬元,至2015年每年遞增不低于1000萬元累積超過2億元,采用貼息、補助、獎勵等方式,專項用于引導扶持符合海南省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的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建設、培育骨干文化企業、扶持重點轉制文化企業發展等。
在今天我省召開的《關于支持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新聞發布會上,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副省長譚力說,我省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2010年10月29日省委、省政府頒布的《關于加快推進文化改革發展的決定》,系統地為文化產業發展進行了規劃,指明了未來的發展方向,在此基礎上,省政府根據省委精神,又制定出臺了《若干政策》。
發展文化產業大勢所趨
譚力說,省委、省政府加大力度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趨勢,據統計,當人均GDP達到3000-4000美元時,文化產業就迎來了飛速增長,人們滿足溫飽需要后將對文化產生更高追求,文化產業也自然成為新時期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
海南的省情決定了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的必然性,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建設海南國際旅游島,大力發展以旅游業為主導的現代服務業,而文化是旅游的靈魂,旅游景點吸引游客的根本在于文化與旅游的結合,旅游的內容離不開主體文化產業。
此外,海南有發展文化產業的自身優勢,與工業不同,文化產業更多是智慧產業,人才集中就會帶來飛速發展。海南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是吸引人才的優勢,具有國際一流水準的文化產業開發團隊陸續進入海南,陵水海洋主題公園、長影海南世紀城、文昌航天主題公園已經開工建設,《若干政策》的出臺順應了海南發展的趨勢,支持旅游業成為我省真正的支柱性產業。
《若干政策》亮點突出
據了解,《若干政策》的制定,參閱了全國多地對文化產業實施的優惠政策,并且根據海南的財政能力做了最大努力,使之具備了相當多含金量高的條款。
譚力說,《若干政策》的出臺是解放思想的具體體現,海南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但政策卻具備了文化大省的魄力,引領了海南文化產業發展的方向,把文化產業作為海南強島富民的重大產業。
考慮到國家級和省級文化產業重點項目投資大、回報周期長,《若干政策》規定,對投資者給予補償用地,即安排適當面積的配套性經營項目用地,可以用作房地產開發等商業用地,彌補文化產業虧損,保證優質文化產業投資不虧本。
為扶持本省文化產業集團做大做強,《若干政策》規定,由省財政注資引導,設立省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經認定的省級文化產業重點項目,投資規模在10億元以上,對其建設資金國內貸款部分,按照年日均貸款余額的1%給予貼息,貼息期限可長達3年。
政策執行不打折
在今天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如何避免企業打著文化產業的旗號開發房地產,土地優惠政策如何保證文化用途?
譚力說,我省針對企業開發行為,采用了科學的項目審查制度,對企業的投資要求有明確規定,對建設工期也有嚴格要求。只有完成建設文化產業項目后,才允許開發房地產,保證了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
目前,陵水海洋主題公園等重大文化旅游項目已經實際操作,效果良好。《若干政策》是我省推進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的又一重大舉措,運用好《若干政策》必將推動海南文化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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