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海南頻道9月13日電(傅勇濤 徐平飛)記者從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日前海南省高院與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海南省省級環境公益訴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海南省省級環境公益訴訟資金正式設立。
該暫行辦法共有十條,對環境公益訴訟資金設立的目的、環境公益訴訟資金的概念、內容、適用范圍、來源、預結算、使用和監管以及環境損害賠償金的歸屬等都做出了規定。
該暫行辦法還對環境公益訴訟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給予明確的規范,以保證環境公益訴訟的順利進行。省級環境公益訴訟資金的來源為省級財政撥款,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單獨核算,專款專用,省財政廳對環境公益訴訟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監督。
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86)0898-66810806 傳真:0898-668105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
本網法律顧問: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