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網海口1月12日消息(南海網記者高鵬 特約記者陳世清 通訊員李盛蘭)為深入推進海口市“文明大行動”,改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公安局日前決定采取錯時放學等四大舉措,強化中小學校及周邊道路交通秩序管控,確保廣大師生交通安全。
實行錯時放學制度
為避開交通高峰、緩解交通壓力,確保師生出行安全,在合理調整課時、確保每周總課時不變的基礎上,從2012年1月12日起,各校實行錯時放學制度。即周一至周四下午17時10分前放學,周五16時30分前放學,國家法定節假日前一天,各校須于下午16時30分前放學。召開家長會要選擇在上午或周末,分年級分時段逐一進行。
實行負責人聯絡制度
海口市教育局和海口市公安局建立負責人聯絡機制,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校園周邊的交通問題。各學校也要指定一名校領導為學校交通管理聯絡人,與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各轄區大隊大隊長建立交通管理負責人聯絡機制。
實行重大情況通報制度
各學校對期中或期末考試、校運動會、學校慶典等可能引發學校周邊交通擁堵的重大活動,要提前一周將活動舉辦的日期、時段、參加人員、主要內容、車輛進出路線等有關情況通報公安交警部門,聽取交警部門的意見或建議。公安交警部門要協調各分局、派出所提前制定預案,與學校共同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交通擁堵和治安事故。
實行協勤制度
公安交警部門、各公安分局、派出所要根據學校提前放學的情況,調整警力部署,認真落實協勤工作制度,細化助學工作措施,組織警力在上、放學時間段,提前半小時上崗執勤,開展學校門口及周邊路段交通秩序管控、疏導,確保學校師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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