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海口1月18日訊(記者秦銘通訊員李蘭芳黃麗琴)“以前只要在車站辦理個臨時證件就能代朋友買票,為什么現在卻不行了呢?”“以前都可用醫保卡買票的,為什么現在不行了?”臨近春節,不少這樣的咨詢電話打到本報,今天記者向粵海鐵咨詢了實名制購票事宜。
記者了解到,自2012年1月8日起,鐵路部門出臺了臨時證件辦理新規定:辦理臨時證件時,需出具所在地公安機關的戶籍證明信;學生要出示所在學校的證明信;軍人要持所在部隊的證明信;外籍旅客持當地領事館的證明信;憑其他有效證件購買車票的旅客持發證部門出具的證明信。介紹信內容必須包括旅客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等,并加蓋證明單位公章。
凡是只憑身份證號碼,職業資格許可證,醫保卡(社保卡),學生校卡等一些沒有照片和有關機制特別開具的證明一律不得購買車票。對于身高超過1.5而又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憑學校發制的有效學生證購買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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