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市中山路天后宮。(資料圖片)本報記者李幸璜攝
本報海口2月14日訊(記者陳耿)今天下午,原海口市特需商品供應總公司的31名下崗職工來到海口市文物局,與海口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和海口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簽訂了“產權置換協議”。至此,位于海口市中山路的省級重點文物——始建于元代的天后宮,在被“占用”將近12年之后,正式回歸文物部門的管理。天后宮能夠回到屬于自己的“家”,主要得力于兩年前海口市人大的積極介入監督。
“我們對政府部門的安置措施比較滿意,問題解決了,大家的心情都很高興。”原海口市特殊商品供應公司職工代表趙世貴對記者說。
今天下午,海口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和海口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分別與下崗職工簽訂了“產權置換協議”。根據三方簽訂的協議,海口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將和平南路27號257.42平方米的鋪面,與31名下崗職工位于中山路87號的天后宮進行產權置換,置換后的天后宮產權登記在海口市文體局名下。相關手續將在10天內全部妥善辦理。
據了解,海口中山路天后宮始建于元代,至今已有700多年歷史。解放后,它作為公產直管房,由該市房產局將其長期租賃給該市商貿局下屬的特需商品供應總公司的“中山華僑商場”使用;2000年,在商貿體制改革過程中,海口市商貿局將商場產權按評估價,批復出售給特需商品供應總公司的31名職工。此事導致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天后宮被出租作為商鋪和倉庫使用,遭受嚴重損壞。
2004年,海口市政府決定收回天后宮,并分別于2005年和2007年撥款80萬元和50萬元,作為收回保護修繕天后宮和安置職工改制費用。但海口市文物局一直未能成功收回天后宮。
2010年初,233位海口市民聯名給海口市人大常委會寫信,呼吁盡快收回天后宮。隨后,該市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進行了專題調研,并寫出了《關于收回保護天后宮文物問題的報告》。
2010年6月底,海口市政府就天后宮保護問題向該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各部門也積極行動,龍華區政府協同該市商務局等部門與改制企業職工代表召開座談會;文物部門對天后宮現階段的保護工作進行安排;消防部門先后4次到天后宮檢查消防安全工作;住建部門則開展天后宮評估工作。
此后,海口市有關政府部門與職工代表經過一年多的協調,終于在近日達成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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