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海口2月14日訊(記者楊春虹通訊員呂偉)海南日報記者今天獲悉,經過認真調查,省旅游委今天對近日新浪網視頻轉載廣西衛視“三亞導游宰客”報道一事作出嚴肅處理,給予脅迫游客消費的導游楊敏吊銷導游證的行政處罰。
據轉載視頻反映,山東游客鄭某一行于1月19日春節前在海南旅游過程中,導游以不參加自理景點消費就不發房卡為由,讓游客在酒店大堂滯留2個小時的遭遇。
省旅游委高度重視,迅速組織精干力量成立了專案組進行調查。經調查,鄭某一家3人在濟南海天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參團,由海南沙洲國旅負責接待,接待導游為楊敏。1月18日下午,鄭某一行由濟南乘飛機到達三亞,19日三亞行程結束后在去興隆的路上,導游楊敏要求客人交納8個自理項目的費用(含玉帶灘、檳榔園、日月灣、亞洲風情園、浪漫天涯、南山佛教文化苑、紅藝人表演、夜游三亞灣),共計1000元/人,有17人在旅游車上自愿交納。
該團到達興隆月亮灣酒店后,在等候辦理入住手續時,楊敏以不交自理費用就不給房卡為由,繼續要求另外15名游客交納自理項目費用,導致未交這一費用的游客在該酒店大堂等候2小時。20日早,楊敏在帶客人到萬寧興隆亞洲風情園參觀時,鄭某等部分游客因未交納自理費用,被安排在景區門口等候其他參觀的游客。
客人對此強烈不滿,向旅游部門投訴,萬寧市旅游局責令旅行社取消自理項目并退還游客繳納的1000元/人,重新安排導游帶團并保證后續行程服務質量。海南沙洲國旅退還了所收款項并派另一名導游林某完成后續行程。
由于導游楊敏在接待團隊過程中,以不繳納自理景點費用就不給房卡脅迫游客消費,其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16條,依據第24條相關規定,省旅游委決定對導游楊敏作出吊銷導游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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