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海口4月2日訊(記者陳耿)《海口市獎勵旅行社開發市場暫行辦法》昨日正式實施,總獎勵金額預計將達到1200萬元。
根據獎勵辦法,旅客入住一類、二類、三類旅游飯店,旅行社均可享受獎勵。一、二、三類旅游飯店是指游客入住的標準間年均房價分別為250元以上、150元以上、80元的旅游飯店。海口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根據自愿申報的原則,公布了海口市旅行社獎勵系統旅游飯店分類,第一批共有69家,其中海口喜來登溫泉度假酒店等13家為一類旅游飯店,海南寶華海景大酒店等30家為二類旅游飯店,海南嘉正海外國際大酒店等26家為三類旅游飯店。
據了解,從4月1日開始,各旅行社必須在每個團隊接待完畢后10天內,通過市旅游發展委員會網站“海口市旅行社獎勵系統”填報涉及獎勵的統計人數,并要求酒店、景區等消費單位在規定時間同時填報,逾期概不認可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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