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最大限度發揮獎勵政策的撬動作用,海口市旅游委對《海口市鼓勵航空客運市場開發暫行辦法》進行微調和新解釋。此微調和解釋有效期為一年。
據預測,微調前各航空公司今年獲得的獎勵金可達1.0190億元。微調后增加了基地航空公司進港旅客總量獎勵和中轉國際旅客獎勵,獎勵金總額可達1.0786億元,實際增加596萬元。沒有突破1.3億元航空獎勵總量。
《航空獎勵辦法》第三條規定,“在海口設基地新增注冊飛機,當年在海口美蘭機場停放過夜不少于300架次并長期(2年以上)在海口結算納稅且飛機座位在150座以下的,給予每座位一次性2萬元獎勵;座位在150個(含)以上的大型飛機,給予每架一次性400萬元的獎勵。”微調之后,在海口注冊新飛機,從注冊日的下月起計,在美蘭機場停放過夜每月達到25架次(含)以上的,當年就可以獲得每注冊1架飛機400萬元獎勵。
《航空獎勵辦法》第八條規定,“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國內航線以本航空公司上一年度的進港航班為基數,按月同比,每增加1個進港航班給予1.5萬元獎勵。”借鑒國際上通用做法,針對海南今年夏秋季航班航線呈下降趨勢,決定將夏秋季獎勵時間從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延長至9月30日。
《航空獎勵辦法》第十一條規定,“2012年開始,美蘭機場旅客吞吐量每年遞增8%給予300萬元獎勵,在全國機場旅客吞吐量的排名每上升1個名次給予300萬元獎勵。”由于基地航空公司飛機數量多、停放海口過夜飛機次數多、航空運力大,市場相對穩定且所占市場份額也大,微調后決定給予總量獎勵。即2012年基地航空公司(海航、南航海南分公司)全年進港旅客人次同比增長8%以上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增長10%以上的,給予200萬元獎勵;增長12%以上的,給予300萬元獎勵。
同時,微調后增加了中轉國際旅客的獎勵。為促進對外開放,增加進港旅客,為旅行社組團提供境外客源,拉動旅客在海口復合消費,航空公司利用網絡資源,將國際旅客中轉到海口的,按30元/人給予獎勵。
此次微調還限定基地公司獲得的政府獎勵金只能留于海口,用于基地公司自身建設發展。比如:開發客源市場、設施建設、宣傳促銷海口形象和旅游產品,以及購置高端旅客車輛。
海口今年用來獎勵航空開發客源市場的專項資金為1.3億元左右。據預測,微調前各航空公司今年獲得的獎勵金可達1.0190億元。微調后獎勵金總額可達1.0786億元,實際增加596萬元。
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86)0898-66810806 傳真:0898-668105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
本網法律顧問: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