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直以來,餐飲業包廂設置最低消費、收取包廂費等行為備受爭議但屢禁不止。就在幾天前,三亞劉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在一餐飲店的包廂內消費,買單時發現未達到最低消費,只得買20包紙巾帶走。22日,記者從三亞市物價局了解到,這一情況有望在近期得到解決。目前,該局擬出臺《三亞市餐飲業價格管理暫行規定》,規定餐飲企業不得設定消費門檻,不得制定最低消費價格、另行收取包廂費,待三亞市政府核準后有望在全市實施。
尷尬經歷 最低消費差20元無奈買20包紙巾
提起包廂的最低消費,不少市民都遇到過。三亞劉先生告訴記者,幾個月前,他在三亞河西路一家餐飲店包廂與朋友喝茶,結賬時被告知沒有達到最低消費,還差20元。
“當時我說算了,不要了,但朋友覺得浪費,拿過菜單翻了一圈,也沒想到要點什么。最后,沒有辦法,我們買了20包紙巾帶走。”劉先生說,在包廂里他們只聊了一會天,喝了一壺茶,還被“最低消費”,感覺很郁悶,但又不知道向誰投訴。
與劉先生有著類似經歷的還有三亞市民吳先生。上周末,吳先生和幾個朋友在迎賓路一家西餐廳包廂喝茶、吃東西,結賬時被告知該包廂最低消費為288元,而他們僅消費140余元。“因為當時已很晚了,誰也吃不下東西,剩下的錢又不能累計到下次的消費里,我們只能絞盡腦汁地想怎么花掉。”吳先生說,最后點了價值140余元的杏仁干果打包帶走。“在這樣的地方買杏仁,比外面貴得多,當時是半夜,我們也不能打包套餐帶走,只能被宰了。”
“我們在餐飲場所消費,有權利選擇自己需要的環境,點自己需要的食品,而商家卻通過設置最低消費限制了我們的選擇自由,這種做法合理嗎?”
將出新規 餐飲業不得設消費門檻和最低消費
一直以來,對于這種類似于“行規”的設置最低消費、包廂費的行為,三亞物價部門、消委會等都進行過整治和處理相關投訴,但包廂最低消費仍難以根治。記者22日以訂包廂的名義撥打了新風路、榆亞大道兩家餐廳的電話,當詢問包廂是否收取最低消費時,都被告知要收取,榆亞大道一家餐飲店內,一個可容納8人左右的包廂最低消費竟高達800元。而劉先生和吳先生所反映的兩家餐廳收取包廂費的行為也依然存在。
但這樣的情況有望在近期得到禁止,22日,記者從三亞市物價局了解到,為加強餐飲包廂收費監管,制止重大節假日期間部分餐飲業設定餐飲包廂最低價格消費門檻等,該局依據《價格法》等有關規定,擬出臺《三亞市餐飲業價格管理暫行規定》,規定餐飲企業不得設定消費門檻,不得制定最低消費價格、另行收取包廂費等,并將對未明碼標價餐飲品的企業進行處罰。
據介紹,目前該規定已上報三亞市政府,待核準后便可實施。規定實施后,消費者將可徹底對餐飲企業的最低消費制度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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