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報訊(記者劉志敏)商報記者從海南省三亞市物價局獲悉,近日起至2013年元旦前,三亞市物價部門將對全市各餐飲業價格執行情況進行指導規范和監督檢查。餐飲企業有價格欺詐違價行為最高可罰50萬元。
據悉,將重點檢查餐飲業明碼標價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采取制定最低消費價格等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強迫消費者接受定價餐飲品或服務,是否存在向消費者收取一次性消費餐具費、開瓶費、空調費、座位費、包廂費等方面價格執行情況。對檢查中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的餐飲企業,將按相關價格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對于第一次檢查發現存在違反有關規定的違價行為,當場給予1000元以下的處罰,并責令限期整改。第二次檢查發現不進行整改,仍存在違價行為,將按程序立案處理。屬于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違價行為的,責令改正并給予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處罰;屬于價格欺詐違價行為的,責令改正并給予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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