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詞目:游客
拼音:yóu kè
英語:visitor to park
詞義:游客是指任何一個人到他(她)的慣常環境外的地方去旅游,連續停留時間不超過12個月,其旅游目的不是通過所從事的活動從訪問地獲取報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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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據上述白度的詞條定義對騎樓小吃街進行理解:
(1)騎樓小吃街在海口市。
(2)如果海口市民到海口小吃街活動,根據常理,不應算是到了“慣常環境外的地方”。
(3)海口市民在騎樓小吃街的連續停留時間當然不會超過12個月,但在海口市的連續停留時間應該會超過12個月。
如果這樣判斷是合理的話,那么海口市民到騎樓小吃街,我的理解應該不算是“旅游”。
當然,這里涉及到“慣常環境”怎么理解。如果“慣常環境”僅僅理解為一個景區之外,那所有到這個景區內的人都可以算做是“游客”,因為沒有人會把“景區”當成“慣常環境”;如果“慣常環境”指的是一個城市,那么市民在屬于這個城市內的任何景區活動,都不應算做旅游,包括屬于這個城市管理地界范圍內的“鄉村旅游”也不應稱之為旅游,因為這個城市就是他生活的“慣常環境”;跨出該城市之外的界限才算是“旅游”。
大家一般是怎么理解的呢?也許還真的沒有標準答案。所以瓊北旅游的統計就有了一種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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