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放宣傳手冊(南海網記者高鵬攝)
市民排隊領取宣傳資料(南海網記者高鵬攝)
南海網海口7月1日消息(南海網記者高鵬 特約記者宋洪濤 通訊員陳煒森)“以后出國手續在海口就可以辦了,真是太方便了。”7月1日上午,海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在海口明珠廣場舉辦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簡稱《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活動現場,在海口生活多年的70多歲上海籍張阿伯笑著對記者說。
在宣傳活動現場,海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局長馬凱就《出境入境管理法》最新新增的便民服務措施進行了解讀時時說,新增的便民服務措包括:“內地居民異地辦理出入境證件”,即自2013年8月1日開始,海口市可就近辦理內地居民普通護照、赴臺出入境證件。即允許符合條件的內地居民(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在海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普通護照、赴臺出入境證件申請。
新出臺的“老人就近辦理普通護照、赴臺出入境證件”,即自2013年8月1日起,年齡在60周歲(含)以上,且在非戶籍地居住六個月(含)以上的內地居民(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可在居住地(全省范圍內)就近提交普通護照、赴臺出入境證件申請。
新出臺的“內地居民就近換、補發出入境證件”,是指自2013年8月1日起,在我省非戶籍地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內地居民可在居住地(全省范圍內)換發、補發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申請再次赴臺同類簽注。
已實施“提供公民查詢本人近5年內出入境記錄服務”的新措施,是指公民本人申請辦理,提交《查詢出入境記錄申請表》,并交驗本人的出入境證件或者居民身份證原件。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陪同申請辦理,交驗申請人的出入境證件或者戶口薄原件、監護人的身份證件及能夠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
南海網記者從海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處獲悉,該局將于今年8月1日施行包括“內地居民異地辦理出入境證件”等4條新便民措施。至此,海南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近年來,共出臺了10類27項便民利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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