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旅游購物有了“明規則” 推出示范性合同文本規范導購傭金
6日,海口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和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出臺《旅游規范傭金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從即日起海口旅游企業在旅游購物過程中遵照使用。
“這是目前國內第一個規范旅游傭金的合法合同,是海口為應對新《旅游法》推出的新舉措。”海口市旅游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為了營造公平公正的旅游環境,修好內功迎接國慶黃金周旅游市場,海口推出了示范性的合同文本,用以引導和規范旅游購物市場。
海口在新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中約定,旅行社應安排旅游團隊到已納入旅游傭金結算體系的旅游經營單位消費,不得在傭金結算的同時另外收授或變相收授回扣。同時,旅游景點或以接待旅游團隊為主的旅游購物和其他旅游消費場所,不得私下或通過其他變相的方式向除旅行社之外的其他方支付旅游傭金。
海口中旅主要負責人告訴記者,合同約定不屬于旅行社組織的客人,購物點不能向組客者支付傭金,也不能向組客者支付停車費、人頭費。“這斬斷了黑導的生存空間,合同在保護游客的同時也保護了旅行社的合法權益。”
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86)0898-66810806 傳真:0898-668105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
本網法律顧問: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