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法》實施,旅游市場格局面臨洗牌。圖為沖浪愛好者在萬寧石梅灣享受沖浪。海報集團全媒體中心記者張茂攝
本報記者楊春虹
中國第一部《旅游法》今年國慶正式實施,受到各方空前關注,多數旅游企業(yè)為適應《旅游法》開始轉型,旅行社團隊報價普遍呈現上漲趨勢,違法行為得到一定程度震懾和遏制,但旅游市場出現的新動向和新問題也引起各方關注和熱議。
團隊購物失去土壤
“現在海南獨立的購物店基本上都關門了,景區(qū)很多內部的購物點還在開,但也都做得不好,以前給導游傭金的現象現在基本上不存在了,整個團隊旅游購物行業(yè)可以說基本處于停業(yè)狀態(tài)。”海南省旅游協會購物分會會長會長饒鴻翔說,盡管沒有生意,但大家一直堅持開業(yè),一方面希望傳遞一個積極的信號,大家都支持《旅游法》的實施;一方面是這么多員工,一旦關門會引發(fā)很多其他的問題。
據了解,目前海南專門以接待團隊購物為主的購物店,由于旅行社、導游不再進店,基本上處于停業(yè)狀態(tài)。“我們有一些想法,《旅游法》實施的目的難道就是把購物點關門,不讓游客購物嗎?”饒鴻翔認為,《旅游法》應該是保障游客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游客在消費的過程中不會受到欺騙、誘導,購買的產品有保障,購買的價格不會虛高。
旅游購物企業(yè)認為,目前旅行社最擔心的是傭金的問題。但《旅游法》并沒有專門要求不得支付傭金,而是要求不得獲取不正當的利益,以回扣的方式出現。“現在很多人在概念上,分不清回扣和傭金的區(qū)別,過去直接支付給導游、司機的回扣,現在法律已經明文禁止。但是公對公的傭金,法律明文規(guī)定是允許的。”饒鴻翔覺得,大家現在對《旅游法》禁止不正當利益方面的反應似乎是有些過度了。
省旅游協會購物分會秘書長張琦坦言,為了配合《旅游法》的實施,旅游購物企業(yè)已經提出了十項承諾,包括不強制消費,不虛假宣傳,不高于市場同類產品價格,以及先行賠付,不給導游和司機回扣,和旅行社進行公對公的結算。“希望能夠讓在原來模式下生存的旅游購物企業(yè),有一個提升和轉變的空間。”張琦說,過去的操作模式,其實無論是旅行社還是購物企業(yè),都已經很疲憊了。《旅游法》的出臺讓大家有了改變的機會,但需要一個過度的時間和空間。
旅行社不愿以身試法
“《旅游法》出臺后,旅行社開始調整產品、經營策略,但感覺很迷茫,大家只敢按最嚴的方式來調整。”南海假日旅行社總經理樊胤飛說,最大的迷茫是購物點和自費項目,之前說“一刀切”,現在又說合同上可以出現,究竟能不能有,今天還是不清楚,大家寧愿不碰這兩塊敏感地帶。
旅行社業(yè)界坦言,由于海南品質旅游是走在全國前列的,所以《旅游法》實施后,海南在全國的影響其實是比較小的,目前受影響最大的其實僅僅是走低價線路的“全國散拼”市場,而這塊市場對于海南一批品牌旅行社而言,過去就已經是一塊“雞肋”!
對于旅游購物,旅行社認為,作為旅游的一大要素,購物是游客一個很大的需求,國慶期間就有不少游客因為旅行社不安排購物而投訴。“真正要打擊的應該是高額回傭,不規(guī)范經營和欺客宰客。”樊胤飛坦言,沒有高額回傭旅行社就沒有“零負地接”的空間。
“海南能不能率先出臺一個具體的實施辦法,明確傭金多少合理、購物都有哪些承諾。”海南島嶼國旅總經理肖亮說,現在免稅店是可以納入行程的,盡管只有3%的傭金,但旅行社平均一個游客還是有100多元的傭金,游客也很滿意,是一個皆大歡喜的事情。
“過去旅游團專去的購物點現在還能不能去,能去應該怎么做?不能去就讓這些購物點都關門,這對大家應該都是好事。”海南遠通國際旅行社黎華說,現在《旅游法》要求,客人買東西、購物,旅行社要保證先行賠付的。但到步行街買東西,很多個體戶、商販根本就沒辦法保障,而且因為不存在利益的關系,現實的情況是旅行社或是導游不可能冒風險帶游客到步行街購物。
導游的一次大洗牌
“沒有了購物點、自費項目,導游的積極性怎么調動也是一個需要關注的問題。”海口民間旅行社負責人王軍說,導游是特殊的工種,旅行社與導游的聘用合同怎么簽,人事管理、考勤規(guī)定都需要有一個行業(yè)的指導意見。再就是導游的補貼,標準怎么定,是按照導游的評級還是導游的業(yè)績,這都是大家面臨的現實問題!
“旅行社老總應該有一個心理接受價位,從國慶黃金周來看,小團的服務費大概是200元,大團是300元。”海口市導游協會會長杜思思說,導游對于服務費是很開心,現在畢竟是有薪酬地帶團了。導游的薪酬問題一直是社會最關注的,也是導游最敏感的一個問題,導游的服務費到底給200元、還是300元甚至更多,大家現在還是很茫然。
“導游與旅游業(yè)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息息相關,是沖在第一線的,現在導游對薪酬有不同的看法,肯定有人覺得不滿意。”杜思思說,對長期不出團偶爾出個團的導游,有200元的服務費當然非常滿意,但對過去模式下那些業(yè)績好的導游,可能會考慮到轉行。
海口市導游協會建議,可以以一個基準來衡量導游的工作量,比如說按團隊的人數,以及初級、中級、高級導游確定一個基本的標準,根據品質的不同也有相應的標準等等。
“導游是旅游產品的具體執(zhí)行者,現在購物店沒有了,如果游客在其他地方購物不僅沒有回報,導游還要擔負責任和風險,導游當然就不會帶游客購物。”杜思思說,再就是夜間活動,導游能不能幫助游客預訂,游客怎么簽字,都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導游很茫然,期盼政府或是行業(yè)協會能夠盡快給出一個指導意見,讓導游能夠規(guī)范帶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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