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網海口8月26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黃丹)8月26日,海口市旅游委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海口市旅行社開發客源市場獎勵暫行辦法》,《辦法》含金量最高的是“基礎獎勵”,《辦法》新增了電子商務訂房獎勵,《辦法》安排了2000萬元預算獎勵金,較上年額度增加500萬元。《辦法》自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2012年3月發布的《海口市獎勵旅行社開發客源市場暫行辦法》已到期,海口旅游市場出現許多新情況,原獎勵辦法已不適應新的形勢需要,從而進行修訂。
新《辦法》較舊的減少兩個獎勵項目:會議旅游和專列旅游。新增兩個獎勵項目:基礎獎勵、電子商務訂房獎勵,還提高了團隊獎勵標準,這3點是這次政策調整設計的三個撬動點。
基礎獎勵:刺激旅行社調整線路 增加海口客源
其中,含金量最高的是“基礎獎勵”:旅行社組織客源從海口美蘭機場進或出,在海口市住宿一晚,年累計達到1000人次以上的,冬春季獎勵5元/人次;夏秋季獎勵10元/人次。
新增這條政策是基于海口的團隊游客占全省總額比例偏低的現狀,全省團隊游客有7成在三亞,僅3成在海口。同時也是出于應對三亞加大航空獎勵后客流量大增的挑戰。
“新政策旨在刺激旅行社調整線路,從美蘭機場進、出,以提高海口團隊游客數量,為海口帶來更多客源。”海口市旅游委副主任蔣祖華說。
電子商務訂房獎勵:預計為海口增加15萬間夜酒店住宿
另一個新增的政策是“電子商務訂房獎勵”:旅行社以自身的電子商務平臺,向本市旅游飯店輸送客源年累計達到3萬至6萬間,獎勵3元/間夜;6萬至10萬間,獎勵5元/間夜;10萬間以上的,獎勵7元/間夜。
“海口旅游市場網絡訂房雖然發展得較快,但總體來說還需要培育。新政策旨在鼓勵旅行社轉型升級,轉變銷售模式,達到旅行社轉型發展的要求。”海口市旅游委副主任蔣祖華說。
蔣祖華還說,這條政策預計拉動效應較快,預計實施后,全年能為海口增加15萬間夜的酒店住宿量。
《辦法》安排了2000萬元預算獎勵金,較上年額度增加500萬元。據第三方機構測算,政府投入獎勵金2000萬,可以增加團隊游客25萬人次,按預計2014年游客人均消費1015元/天,可刺激直接旅游收入增長2.54億元,帶動相關產業增收10.91億元(旅游業每直接收入1元,相關行業的收入就增加4.3元)。
附:海口市旅行社開發客源市場獎勵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鼓勵招徠旅游客源,延長游客停留時間,促進海口及瓊北旅游持續、健康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具有合法資質的旅行社,通過組織招徠游客在海口市或瓊北地區進行游覽觀光及其它旅游消費的,均可申請獎勵。
旅游消費單位、旅游專線產品及特定景區(指新開業未評定A級但需要扶持的景區)名錄由本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在海口旅游官方網上定期公布。
第三條 申請獎勵的旅行社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訴、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并建立健全完善的業務檔案、統計臺賬,依時、準確報送相關旅游統計信息。
第四條 旅行社組織客源從海口美蘭機場進或出,在海口市住宿一晚,年累計達到1000人次以上的,冬春季獎勵5元/人次;夏秋季獎勵10元/人次。
冬春季指每年的1、2、3、4、11、12月;夏秋季指每年的5、6、7、8、9、10月。
第五條 旅行社組織接待到海口的團隊游客年累計達到1000人次以上,按以下標準獎勵:
(一)在本市住宿1晚:游覽1個4A收費景區或特定景區,獎勵15元/人次。
(二)在本市住宿2晚:游覽1個3A級景區和1個4A收費景區或特定景區,獎勵50元/人次。在此基礎上,每增加住宿1晚和1個收費景區,再上調10元/人次。
第六條 旅行社組織游客參加海口一日游,游覽本市A級收費景區或特定景區2個、生態鄉村旅游點(含農家樂)1個,年累計達到1000人次以上的,獎勵20元/人次。
第七條 旅行社組織團隊從海口出發,游覽瓊北專線旅游產品年累計達到1000人次以上,獎勵10元/人次;在本市住宿1晚獎勵標準再提高15元/人次。
第八條 旅行社組織郵輪經停本市港口,每艘次載客量在500人以上,并至少安排60%游客上岸游覽本市1個以上A級收費景區或特定景區,每艘次獎勵3萬元。
第九條 旅行社組織境外(含港澳臺)游客在本市高爾夫球場消費,年累計達到100人次以上的,獎勵100元/人次。
第十條 旅行社以自身的電子商務平臺,向本市旅游飯店輸送客源年累計達到3萬至6萬間,獎勵3元/間夜;6萬至10萬間,獎勵5元/間夜;10萬間以上的,獎勵7元/間夜。獎勵金計算按區間標準檔次實行累進遞加方式。
旅行社通過電子商務平臺獲得獎勵金每家每年不超過20萬元。
海口市旅行社獎勵辦法新舊政策對比全解讀
(一)條款對比
原政策:15條。
新政策:15條。
(二)條款使用范圍
本辦法第二條專門就條款的使用范圍作了明確:
旅游消費單位、旅游專線產品及特定景區(指新開業未評定A級但需要扶持的景區)名錄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在海口旅游官方網上定期公布
理由:
1、旅游業是動態發展過程,旅游要素要及時向社會公布。
2、今后幾年,我市十二五時期落地的旅游重大項目將陸續有新產品進入市場,新的旅游吸引物不斷涌現。
3、體現政府調控市場的能力。【詳細】
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86)0898-66810806 傳真:0898-668105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
本網法律顧問: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