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旅游委:查不到具體投訴對象 建議游客到報名當地投訴
新聞追蹤《囂張“導游”亂收費還打罵游客》
南國都市報11月2日訊(記者蒙健王小暢)31日,南國都市報報道了來自全國各地的30多名游客,在海口參團疑遭遇“黑導”事件,引起廣大讀者的關注。1日晚,海口市旅游部門發布最新調查情況,以未查到游客所投訴的具體對象為由,建議游客到報名旅游所在地的政府職能部門投訴,海口市旅游部門將協助共同查處。該團游客得知該調查情況后,提出了質疑,認為有關部門是在“推卸責任”。
游客質疑海口市旅游委
認為是在“推卸責任”
1日,海口市旅游委以郵件方式公布了最新調查情況,郵件內容稱“由于游客未能按旅游投訴管理規定,投訴必須具有具體的投訴對象。市旅游委尚未查到游客所投訴的具體對象。已通報給曾女士最新的調查情況。告知其旅游車輛(車號瓊A35812)系王某個人與萬眾旅游車隊租車接待旅游團隊。由于王某處于關機狀態,無法取得聯系。根據旅游法相關規定,建議曾女士等人向報名所在地的政府職能部門(如工商、公安、旅游)投訴,要求當地政府部門查處其參加旅游活動的個人或企業,我委將協助其當地政府部門共同查處,以加快調查進展、維護其本人的合法權益!”
當天下午,記者將調查結果告知此次事件中的一些游客,但對于該結果,他們認為,職能部門調查的結果是在“推卸責任”、“不負責任”。
據山西游客王小姐介紹,事發后,他們已經將旅游車輛信息以及涉事導游等相片資料提供給旅游部門,這樣難道不算投訴對象嗎?“這樣的結果我們很不滿意!”王小姐質疑道,難道要讓他們親自去將導游抓住交給職能部門,才算是有投訴對象?
“既然事情發生在海南,就不應該讓我們到所在地的職能部門投訴。”王小姐說,當地的旅游部門不能解決,而將問題推到其所在地的部門,那這樣下去,此事可能就不了了之,這樣的處理后果只能給想到海南旅游的游客帶來負面的影響。因此她希望相關職能部門應給他們一個滿意的答復。
“我就不明白了,怎么會沒有投訴對象?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廣西游客扈女士對此很是不解,她不禁追問道,有了這么多的線索,難道就無法追查到相關的單位和個人嗎?難道因為聯系不到王某,這個事就沒有結果了嗎?難道不能聯合公安機關共同調查嗎?這樣的結果是解決問題的態度嗎?
有關部門:
投訴必須有具體的投訴對象
2日下午,記者采訪了海口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所長林桂標。旅客們所提供的旅游車信息、導游以及旅行社名稱不屬于投訴對象嗎?對于記者的詢問,林所長稱,旅客們提供的車牌號為瓊A35812的車輛租車人王某電話關機,無法與其聯系上,調查中“卡”在這一處,因此比較麻煩。而按照旅游法的相關規定,游客在哪里報名交的錢,應對向報名交費的單位進行投訴。
“游客在哪里報的名?在哪里交的錢?這些信息是需要向我們提供的。”林所長告訴記者,只能從源頭著手調查,例如有的游客的旅游套票是深圳某旅行社發的,游客在該旅社報名,到了海南之后又是哪里接待了游客,那么游客首先應向所在地的旅游監管部門投訴,其所在地旅游部門開始調查后,他們將協助調查,兩地著手開展,這樣的話調查進度才能快一些。
林所長表示,根據目前的情況,他們將考慮通過公安機關來協助調查。同時,將向發優惠套票以及貴賓卡的當地主管部門發函,讓當地主管部門來介入調查,他們將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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