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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企業疫情主體責任,有效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遏制疫情擴散,確保經濟持續發展,保障消費者健康,2月10日晚,海口市商務局、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商貿服務企業恢復經營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大型商場、超市、便利店、五金建材、農貿市場、批發市場、餐飲酒店、物流、家政、美容美發、加油站、電子商務等具有貿易服務性質的行業,應遵守以下要求:
鼓勵送貨上門和電子支付結算
嚴禁商品促銷導致人員聚集活動,顧客排隊間隔須1米以上
顧客和服務人員必須佩戴口罩
店內服務人員每日監測體溫并登記,建立健康檔案,有條件的可對進店顧客進行體溫監測
經營場所保持通風,禁止使用中央空調;經營場所每日至少全面消毒一次
其中,大型商場 (5000平米以上)內只能恢復經營超市和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部分,其他日用百貨等暫時不得開業;超市、便利店等行業按 《海口市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指引》加強防疫管控,即買即走;餐飲業方面,客人采取外賣、送餐上門等措施,不得在餐廳內用餐,員工采取分流、分餐進食等措施,避免人員密集,餐廳每日消毒1次;美容理發業方面,原則上僅提供基本剪發服務,每日全面消毒一次,理發工具必須一客一消毒,店內施行預約管理,不允許在店內等候。
此外,家政、物流、電子商務企業和加油站按 《海口市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指引》加強防疫管控,辦公場所每日消毒;家政上門人員必須每日監測體溫;家政服務不得使用離開重點疫區不超過14天的人員;經營性交通工具定期消毒。
《通知》稱,符合以上條件的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恢復經營,時間從2月10日開始。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加強對企業疫情防控的工作指導,教育引導企業落實企業防疫主體責任,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嚴格按照商貿服務業復工復產標準開工復產。
各區街道辦、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區疾控中心等要依據各自職能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嚴厲查處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的企業。對不符合防疫管理要求的企業,可責令其停業, 對違規違法的企業,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原標題:海口發布通知,商貿服務企業恢復經營須遵守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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