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最新公布的《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中,把“12點退房,超過12時加收半天房費,超過18時加收1天房費”的規定,修改為“飯店應在前廳顯著位置明示客房價格和住宿時間結算方法,或者確認已將上述信息用適當方式告知客人。”記者近日走訪發現,海口各賓館酒店對于此修改沒有明確變動。
“12時結賬”均衡利益
記者走訪時發現,此前,我省一些酒店已把退房時間延遲到下午14時。海口酒店協會會長、寶華海景大酒店總經理張會發認為,關于這一規定的具體實施,要看住宿的實際情況。對一些商務客人或是酒店常客,酒店可作為一個吸引客人的營銷手段適當延長時間。具體到海南旅游,因為淡旺季之別非常明顯,淡季延遲退房可以,但是一到旅游旺季怎么辦?難道讓下一撥客人一直等下去?而且一般客人退房后,酒店還需要時間清理客房。
消協方面認為,“12時結賬”行規破壞競爭秩序、侵害經營者經營自主權,也損害消費者權益。張會發對此不予認同,他說,12時退房是非常符合實際的,如果前面的客人要住滿24小時,后面的客人入住時間就沒法保證,延遲退房就保護前面客人的利益,而犧牲了后面客人的利益,“12時退房”均衡了雙方的利益。
酒店贏得更大自主權
對于新條款只規定飯店應明示房價和住宿時間結算方法,未明確規定幾點結賬,也就意味著賓館飯店有了自主權,計費方式多樣化,消費者的選擇也多樣化了,也有利于酒店個性化經營。張會發認為,中國旅游飯店協會對表述進行修改,只是剔除一些強制色彩,讓酒店根據實際情況來設置退房時間,以個性化營銷吸引顧客。業內人士表示,此后,酒店可以選擇下午14時結賬,可以按半天計費,也可以按小時收費。前提是,賓館飯店須公示價格和計費方式,明確告知消費者。
對于舊規定修改后酒店反應如何?記者從海口多家酒店了解到,目前絕大多數酒店仍然遵照“12點結賬”的行規。海口喜來登溫泉度假酒店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調整結賬時間的通知,但如果是喜達屋集團的會員,則可以延遲到14時。對一般房客,12時至下午16時,每小時加收100元,下午16時至18時加收半天房費,18時以后要加收一天的房費。文華大酒店前臺人員也表示,還沒有接到通知,收費規矩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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