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網消息(記者 符櫻 通訊員 張超)超長黃金周,市民在國內旅游,不用擔心變成“進店游”了。10月1日起,我省將推行新版《湖北省國內旅游合同》,旅行社在旅游過程安排旅游者購物幾次、到哪里購物,停留多長時間,都需在合同中明確注明。
昨日,省旅游局、省工商局聯合發布了《湖北省國內旅游合同(2009版)》示范文本,與舊版合同相比,相關條款更加細致,強化了旅游者知情權。比如,旅行社應在合同文本中注明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旅行社經辦人的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
新版合同還明確了,在旅游過程中,旅行社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游覽項目,必須征得旅游者同意,不得強制旅游者參加。
此外,舊版合同仍可繼續使用至今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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