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歲的美國人查爾斯因不服雁棲湖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工資、加班費等報酬問題,將該公司告上法庭,訴求被告支付自己各項費用4.5萬余美元。11月10日,懷柔法院開庭審理了本案。
原告查爾斯訴稱,自己于2008年3月與被告簽訂勞務合同,所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期限為2008年6月4日至202009年6月4日,承擔高爾夫球場改造項目的總監,合同期限至改造項目驗收合格時止,雙方約定每月支付2000美元以及生活費4000美元,自己主要負責工程監督、成本、質量的監督控制,還負責相關招標技術的專業審核確認工作,故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合法有效。此外,自己每天工作時間高達9個小時,并且周末也沒有間斷工作,除元旦和春節外自己沒有享受過其他法定節日,因此,認為被告應支付自己加班費用34152美元。由于沒有安排休年假,所以要支付年休假工資2758美元,綜上要求給付共計近4.5萬余美元。
被告高爾夫公司則辯稱:原告查爾斯由于沒有合法有效的《外國人就業證》,就業證注明的用人單位為和自己有關聯關系的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依據《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即使雙方簽訂勞動協議,由于不符合法定要求(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用人單位需與其就業證所注明的單位相一致),故雙方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勞動法律關系,因此原告的各項請求不應得到支持。此外,由于原告為項目總監,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約定原告執行不定時工作制,故原告訴求的34152加班費無依據。最后,雙方合同約定原告的工作期限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但原告卻于2009年5月27日發一封郵件便主動離職,所以原告主張的9000美元經濟補償金也缺乏依據。
該案沒有當庭判決。
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86)0898-66810806 傳真:0898-668105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
本網法律顧問: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