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12月18日訊(記者 高萱)今日,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通報了今年全省旅游投訴的受理情況。截至12月15日,全省共受理各類旅游投訴211件,其中關于旅游景區的投訴,首次超過了針對旅行社的投訴,占到投訴總量的66%。
在211件投訴中,目前已經結案的有208件,結案率為99%。從投訴匯總情況來看,問題最嚴重的是旅游景區的管理、服務質量問題,此類投訴共有139件,問題集中在降低服務標準、誘導游客燒“高香”等方面。另外,今年我省擴大旅游消費行動期間,一些景區因不執行優惠票價措施和不接受消費券,也引發游客和旅行社的投訴。
除了投訴景區外,投訴旅行社為45件,占投訴總數的21%;投訴賓館(酒店)為14件,占投訴總數的7%;投訴交通為4件,占投訴總數的2%;其他為9件,占投訴總數的4%。
記者就今年旅游投訴典型案例采訪了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所長王雁平,他還針對典型問題向消費者提出一些建議。
■案例寺廟游玩被誘導“做功德”
國慶長假期間,王先生和朋友到一寺廟游玩。到達后,王先生一行被當地導游帶進了一座小廟。導游說,當天有個很出名的大師要在此“渡化”有緣人,稱游客們都很有“福氣”,大師要送大家禮物。在寺廟工作人員的誘導下,王先生最終花300元點了一盞蓮花燈“做功德”。返回太原后,王先生將旅行社投訴到省旅游質監所,質監所迅速展開調查,并協同當地質檢機構,替游客挽回損失。
【點評】“燒高香”問題是今年我省旅游投訴的一個重點,對宗教旅游場所的規范整頓,也是我省今年旅游質監工作的一個主要任務。對誘導甚至脅迫游客“燒香”的行為,旅游、宗教、公安等部門將進行嚴厲打擊,游客遇此情況應及時向相關機構投訴。
兒童出游加收費用
今夏,劉女士準備帶女兒去香港玩,前往旅行社咨詢被告知:因女兒是未成年人,無消費能力,所以團費要多交200元。咨詢多家旅行社后,劉女士得到的回答幾乎一致:要么加收費用,要么退團。
【點評】去年以來,省旅游質監所接到的此類投訴較往年增多。調查發現,老人、小孩等群體,若要參加港澳、新馬泰等旅游團時,旅行社都要加收200―1500元不等的額外費用。遇到旅行社霸王條款或合同欺詐行為,要保留證據。出境游時,如和旅行社、導游協商無效,建議游客冷靜處理,不要一氣之下脫團而去,如游客一旦擅自脫團,旅行社不需負責任。
■建議遇強制收取自費項目可投訴
王雁平提醒消費者,應選規模大、實力強、口碑好的一些旅行社,這樣一旦有不確定因素影響旅游計劃的實施,旅游者也可得到適當的、合理的賠償;理性消費,尤其是在宗教場所進行朝拜燒香活動時更要慎重,不要盲目聽信宣傳;分清合同中自愿自費與強制自費項目的區別,如果導游將自愿自費當作強制自費項目收錢,可以拒絕,也可以向旅行社投訴,一分價錢一分貨,建議游客出行不能光看報價,還要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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