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鱉王”要兩個人才能抬起來
一只54厘米長、重達25.6公斤的國家二類保護動物野生鱉,被人拿到中緬邊境打洛附近的公路上兜售,7名山西游客發現后湊出2萬元現金買下后,委托導游于2月27日下午放歸到了瀾滄江內。
放生“鱉王”被民警截獲
2月24日,一輛載著一只如同磨盤般大小的野生鱉的小型客車,在準備進入景洪電站庫區時,被警務室執勤的民警截獲并通知森林公安局前來處理。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民警趕到現場后才知道,2月24日,7名山西游客到打洛口岸旅游返回途中,在中緬邊境附近的布朗山的公路邊,發現有人在出售一只巨鱉。民間有“千年烏龜萬年鱉”的俗語,幾名山西游客擔心這只可能有幾百歲的巨鱉被人買去宰殺,同時也為圖個吉利,當即就湊出了2萬元現金將這只巨鱉買下帶回了景洪。
7名游客帶著巨鱉拿到景洪瀾滄江新大橋附近的江邊準備放生時才發現,瀾滄江因干旱已經導致水流太少,擔心放生后就被人捕捉上來,再加上當天就要乘飛機離開景洪,在一時找不到合適放生地點后,馬上委托駕駛員曾某將其帶至景洪電站大壩庫區放生。結果,還未進入電站庫區就被民警截獲。
放歸中兩次爬上岸來
經西雙版納州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站許定澤獸醫師鑒定,這是一只體長54厘米、體寬40厘米、重達25.6公斤的野生山瑞鱉,屬瀕危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由于體形那么大的野生山瑞鱉較為少見,民警都將這只巨型鱉稱為“鱉王”。
在通過電話向山西游客核實清楚后,森林公安民警決定于27日將其帶入景洪電站庫區的瀾滄江邊放生,并邀請駕駛員曾某和當日擔任導游的李女士,到現場見證放生過程。
下午5時許,“鱉王”在兩輛警車、6名森林公安民警和兩名見證人的護衛下,抵達景洪電站水庫江南岸邊。隨后,3名民警合力將鱉王從車上抬下,又抱到了瀾滄江邊,放在泥灘上。
出乎預料的是,已經往江水中游了50多米的“鱉王”又回到了岸邊,正伸長脖子,向民警張望。民警只好將鱉王抱到一個江水較深的地方再次放生,但沒幾分鐘,“鱉王”又爬回岸邊。
民警第三次放生時,為防止其再次依依不舍又爬上岸來,特意將鱉王帶到一個延伸進水庫的半島處。“鱉王”這次似乎明白了大家已經“鐵了心”要送它走,在水中撲騰了幾下后,開始緩緩地游進了江心深處。(記者 戴振華 通訊員 常宗波 攝影報道 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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