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從3月1日起,將逐步實行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這意味著,無論發生交通事故與否,飲酒后駕車如被“逮個正著”,車主來年都得多交保費。
飲酒、醉酒駕車保險都將“漲價”
根據公安部、保監會日前聯合下發的通知,從3月1日起,將逐步實行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這意味著,無論發生交通事故與否,飲酒后駕車如被“逮個正著”,車主來年都得多交保費。
根據兩部門《通知》,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交強險費率10%至15%;醉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20%至30%之間,累計上浮的費率不超過60%。上浮費率的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
按一輛10萬元左右的家庭經濟型轎車算,第一年的交強險基本保費是950元,如果出現一次酒駕違規,那么車主在第二年最多要交1045元的交強險保費;如果出現醉駕,第二年就要交1235元的交強險保費;若是累計醉駕,按上浮上限60%計算,車主第二年則需交納保費達到1520元,比950元高出近600元。
建立信息平臺,保險深度參與“交通管理”
據了解,世界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對機動車實施交強險浮動費率制度。中國保監會于2007年6月下發《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規定交強險費率與道路交通事故相掛鉤,實行“獎優罰劣”的費率浮動機制。
專家指出,由于各地保險與交管信息平臺對接程度不一,目前交強險費率浮動只與交通事故掛鉤,隨著信息平臺建設逐漸到位,保險公司對車輛的違規情況將掌握得更為全面,闖紅燈等更多的違規行為都將與費率掛鉤,保險參與“社會管理”的作用將進一步顯現。
為防止保險公司利用費率浮動辦法“只漲價不降價”,保監會去年9月已下發通知,要求各保監局加大對轄區內費率浮動執行情況的巡視抽查力度,一旦發現保險公司違規,將從嚴處理。對未建立車險信息平臺的地區,要求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各保險機構通過相互報盤或手工方式等,實現費率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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