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聞網訊 “福州市華福旅行社在收完游客的團費后突然‘失蹤’,希望貴報能幫我們討個公道,同時提醒其他游客別再上當。”29日上午,陳女士等市民致電本報黨報熱線83751111反映此事。
記者29日從福州市旅游局獲悉,近半月來,福州市旅游質監所已接到3起有關福州市華福旅行社的投訴。據了解,目前福州華福旅行社正在向市旅游局申請注銷。福州市旅游質監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要對福州華福旅行社進行調查,同時責令該旅行社妥善解決有關投訴。
交完團費被“放鴿子”
陳女士告訴記者,今年3月15日,她和5位好友到位于六一北路東方明珠2號樓的福州市華福旅行社,詢問去杭州烏鎮雙動二日游事宜。隨后,雙方簽了合同,合同約定出游時間為2010年3月20日~3月21日,陳女士和朋友隨后交了團費3480元。
3月19日晚上9時,陳女士接到杭州地陪的電話,稱陳女士等6名游客次日來杭州烏鎮旅游地陪將不負責簽票,因為華福旅行社拖欠地陪款項,陳女士等6人的團費一直還未匯給他們。陳女士馬上致電華福旅行社交涉此事。當晚10時,華福旅行社經辦人小雷電話回復稱,華福旅行社陳總經理說沒問題,20日可以出發去杭州。
3月20日5時許,陳女士等人準備出發時,華福旅行社小雷打來電話稱旅團取消,陳女士等6人2月23日可到華福旅行社退回旅游費3480元,并可按合同約定獲得賠償。
“23日我去華福旅行社之前,曾致電小雷,小雷稱下午到公司拿錢。下午2時陳總經理打來電話,說錢在卡里叫我把賬號給她。我說卡沒放在身上,陳總經理于是答應下午4時到旅行社拿錢。”陳女士告訴記者,下午4時,她和家人準時來到旅行社,可陳總經理卻未出現。小雷電話與陳總經理聯系,陳總經理一會兒說是在路上,一會兒又說在農行拿錢。過了半個小時,陳總經理就不接電話了,發短信也不回,之后,便聯系不上她了。
“我們希望華福旅行社退還我們的團費并賠償違約金,并想通過媒體提醒市民,別讓該旅行社再去傷害其他旅客了。”陳女士說。
旅行社退一賠一
29日上午,記者多次撥打陳總經理的手機,被告知“對方已設置來電提醒,來電將以短信告知對方”。記者隨后來到位于東方明珠2號樓的福州市華福旅行社,發現該旅行社大門緊鎖。
記者將此事向福州市旅游局反映。市旅游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了保證游客權益,旅行社須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繳交質量保證金。旅行社申請注銷時,如果有投訴案件正在處理或沒有處理完畢,質量保證金將暫時不能退還,因此,游客的合法權益可以得到保障。
29日下午,陳女士和家人致電告訴記者,得知有媒體介入,福州市華福旅行社已把3480元退還給她們,并按合同約定賠償了3480元,陳女士和家人對記者和福州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的努力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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