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網4月15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趙仕芳)今天記者從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獲悉,海南省制定《旅行社經營和價格行為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大力整頓和規范旅行社經營和價格行為,解決旅游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優化國際旅游島建設大環境,促進旅游產業快速健康穩定協調發展。
其中,作為旅游市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集中整治階段的重點——旅行社經營和價格行專項整治工作將從4月15日至11月30日進行,省旅游、價格、工商等相關部門和海口、三亞等重點旅游市縣,要按照綜合整治工作的統一部署,突出重點,查辦一批案件,并由省旅游市場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將對此專項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
公布旅行社最低成本計算公式 旅行社要按照7大要求規范改進
《方案》要求,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務信息必須真實可靠,不得做虛偽宣傳。其產品對外報價應明碼標價,禁止利用虛假或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及方式進行價格欺詐、牟取暴利。行程單上所列游覽參觀點和特種項目要按政府定價或指導價明碼標價,不得擅按自定價和價外加價;旅行社為應與旅游者簽訂規范的旅游合同,并載明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統一安排游覽項目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購物次數、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旅游服務監督投訴電話等;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報價招徠旅游者,旅行社組接旅游團隊應按規定一次性收費,不得在旅游行程開始后再次向游客收取合同外費用,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導游人員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不得脅迫相關旅游經營企業給予其低于政府規定的價格優惠;旅行社不得在旅游旺季趁旅游客房緊俏炒賣客房牟利;旅行社聘用導游人員、領隊人員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報酬;旅行社不得要求導游和領隊人員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支付的費用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游團隊,不得要求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承擔接待旅游團隊的相關費用;旅行社將旅游業務委托給其他旅行社的,應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定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的旅游團隊。
若旅行社不按照《方案》要求,旅行社出現不履行合同約定,降低服務標準,聘用無證導游人員,租用無旅游營運資質車輛接待旅游團隊,以低于成本價接團并向導游轉嫁經營風險;導游人員服務意識差,服務態度惡劣,胡編亂導,強迫游客購物和參加自費項目,擅自改變行程,惡意甩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省價格、旅游、工商等有關部門,將依據國家和海南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依法檢查,從嚴處理。其中認定旅行社低于成本價進行的不正當競爭的公式為:旅行社地接旅游團隊行業平均成本價格=省內旅游交通費用+住宿星級飯店費用+游覽景區(點)和特種旅游項目費用+團隊餐飲費用+旅行社綜合服務費+法定稅費。
全省AAA級以上景點設電子門禁系統 景點、項目團隊優惠最高分別不過票價30%、40%
《方案》要求,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游覽參觀項目價格部門和經營者不得制定票價,旅行社不得帶團游覽。游覽景區經營者、旅行社、導游必須嚴格執行門票價格及其優惠政策,游覽參觀點對團隊優惠最高不超過票價的30%;特種旅游項目對團隊優惠最高不超過票價的40%;景區和特種項目經營者不得低于規定的價格優惠或采取贈券、贈送有價商品(服務)、回扣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招徠旅游團隊;旅行社不得以任何理由脅迫相關旅游經營者給予其低于政府規定的價格優惠,索要回扣。對景區和特種項目經營者執行票價不到位、價格部門要對其經營成本重新審核,適當降低其票價。
并針對全省游覽參觀點門面建設和門票監管設備設施間陋,門票印制、銷售、納稅、監管機制不完善等造成旅游景區、旅行社價格秩序混亂的主要因素,要求全省AAA級以上游覽參觀點應當設置電子門禁系統,價格部門在制定門票價格時將門禁系統管理成本納入門票價格,旅游部門評定景區等級時將其作為參評條件之一,價格、旅游、稅務等部門密切配合,促進門票價格行為的規范管理。
整合規范區域資源競爭 實施線路推薦和備案制度
此外,《方案》還要求省旅游、價格、工商、稅務等部門積極協調、指導和督促博鰲、興隆地區整合旅游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導致惡性競爭,要對重點旅游區域和同一類型景點的不正當價格競爭行為進行整頓,試行聯票,促進同一區域同一類型景點逐步做到統一經營、統一售票、統一結算。通過政府指導下的企業自愿組合,做大做優特色旅游產品,避免小、散、亂低水平的惡性競爭,實現產業升級,提高旅游經濟效益;
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研究制定旅行社產品質量標準,根據全省旅游資源分布,產品特點、質量以及旅游者的興趣、愛好制定最具代表性的旅游基本線路,向社會公布、推薦,供旅游者選擇。價格部門配套制定基本行程線路參考價格,向社會公布,指導旅行社合理定價,引導旅游者理性消費、旅行社經營的行程線路及價格應當向行業協會備案。
并將以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環境綜合整治為契機,進一步貫徹實施《旅行社條例》,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海南省旅游價格管理規定》,規范旅行社價格行為,遏制旅行社以低于行業平均成本惡性競爭引發的旅游市場秩序混亂現象,推進國際旅游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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