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蘇女士向記者講述了她日前的遭遇。
今年9月11日,蘇女士一家在中國旅行社總社報名參加了18740元的豪華海南自助游,其中包括北京至海南的往返機票,以及4晚五星級酒店的海景房費用。
行程顯示,蘇女士一家應于10月1日啟程,5日回京。
然而,就在全家人準備出發前,蘇女士查詢到國慶黃金周期間海南將有持續大雨和大風。
一想到大雨可能會影響到度假質量,蘇女士在9月30日晚致電旅行社,希望可以退團。
但旅行社給出的答復卻讓蘇女士不能接受,“旅行社說我是單方面解約,他們只能賠我1%。”18740元轉眼變成了180元,蘇女士一家表示要維權到底。
經過蘇女士與旅行社的多次協商,賠償費用終于從180元漲到了2600余元,但這仍不過是團費的近15%。
蘇女士告訴記者,由于當時行程定得匆忙,他們并沒有很仔細地閱讀合同上的條款。
直到事后,他們才發現合同上寫明“如遇不可抗因素”才能退費。
“海南那么大的雨,難道不算不可抗因素?”蘇女士說,自己怎么也想不明白。
隨后,記者聯系到為蘇女士一家定行程的旅行社的劉先生。
他表示,海南大雨確實不能算不可抗因素,因為當時國家旅游部門并沒有給各旅行社下發禁止去海南旅游的通知,蘇女士所訂的飛機和酒店也沒有受到大雨影響。
“臨走前一天才告訴我們,按照合同規定,至少應提前三天。”劉先生說,蘇女士訂的機票是團隊票,不能改簽和退票,這些詳細內容在行程單上也有體現。
劉先生告訴記者,即使在10月1日,他還在不斷勸說蘇女士一家不要放棄行程,否則損失會很大,但對方一直不肯聽勸。
律師說法
全額返團費可能性小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的鄔錦梅律師認為,旅行社在9月確定行程后,應及時監控旅游地的天氣情況,如沒有向消費者提供這類信息,則證明旅行社服務不夠周到。
如果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可能賠償額會提高,但返還全款可能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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