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日起在海南實施的《海南經濟特區旅行社管理規定》提出,“鼓勵境內外投資者在海南投資設立旅行社,支持境內外大型旅行社在海南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外省市旅行社可以組織當地旅游團隊直接到海南進行旅游活動。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為外省市旅行社及其組織的旅游團隊提供便利。”此舉對于以地接為主的海南旅行社業界而言,意味著什么?
無序運營困局將打破
“普遍小、散、弱、差,缺乏有明顯規模優勢的龍頭企業,經營管理模式低級粗放,缺少創新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競爭力不強等問題一直困擾著海南旅行社業,政府也想通過出臺旅游法規來破解困局。”海南省旅游委副主任吳坤雄坦言。
海口市旅行社協會會長房新海說,按照以往的規定,外省市旅行社在當地組團后,辦理好組團協議書和委托協議書后,多由海南省內的旅行社組織在海南島旅游。新《規定》將為外省市旅行社來海南開展旅游業務提供極大便利,將推動海南旅游業發展壯大。同時,也將促使島內旅行社重新洗牌。為了更好地贏得市場,一方面島內優秀旅行社會加強服務,提高游客滿意度,走強強聯合之路。另一方面,一些小旅行社可能會被進駐海南的大旅行社收購,變為其在海南的分支機構,通過大社先進的管理模式對其進行優化,這也體現了優勝劣汰的市場規律。
吸引國內外大旅行社進駐
“此舉必定會刺激、引導海南優質旅行社走合作、重組的良性循環之路,對于旅行社品牌形象的保護、提升游客滿意度具有積極意義。”海南省旅游發展研究會會長王健生分析,此政策將會吸引國內外的大旅行社來海南開展業務,會帶來高端客源,完善海南客源結構。同時,這些大社會充分運用他們對市場的整合能力,設計更多符合不同消費群體需求的專項旅游產品,在旅行社的管理經營模式上也將帶來更多的經驗。
三亞春秋國旅總經理李翠玲介紹說,作為國內首家民營低成本航空公司,春秋航空的發展戰略中就有海南。1996年以來,春秋公司在海南先后成立了三亞春秋國旅和海南滬春秋旅行社。依托上海總部和國內外近40家全資旅游公司的網絡優勢,從2004年開始,每年向海南輸送游客均在30萬人次左右,近幾年更高達45萬人次。但早年海南旅游市場有些混亂,出現過“劣幣驅趕良幣”現象,所以島外大社進駐海南的并不多。現在政府出臺政策積極鼓勵和引導旅行社發展壯大,非常有必要。
“在旅游消費價格日趨透明的情況下,旅客的出游習慣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從以往需要旅行社把吃、住、行、游、購、娛全部打包好,到現在只需要定‘機票+酒店’,有的甚至在網上自己就能搞定,非常靈活。面對市場新動態,三亞春秋國旅也利用自身優勢進行相應的調整,已經建立了航空、旅行社、導游、旅游車專項服務公司,進行四位一體的個性化服務,更好地滿足游客的各種需求。”李翠玲說。
構建科學合理的垂直分工體系
海南省旅游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楊文博說,在《海南國際旅游島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推進旅行社改革、重組和業務創新,完善散客旅游服務體系,建立、健全旅游批發零售體系。培育若干實力雄厚、競爭力強、品牌優勢突出的大型旅行社集團”,其實質就是引導、鼓勵海南旅行社業探索新的垂直分工管理模式。
“如何讓垂直分工模式在海南安家落戶,推進海南旅行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這是我們當前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楊文博說,旅行社垂直分工體系運行的關鍵因素在于健全的市場機制、高效的旅行代理制和大型旅行社集團的規模效應。其基本特征是:要達到大型旅行社集團實現規模經營,占有絕對市場份額,引領旅游市場規范經營,健康發展;占多數的中小旅行社,作為零售商,從事專業化和特色化服務,成為市場的補充。
楊文博建議,盡快引導組建幾家具有規模優勢和較大影響力的旅游龍頭企業,以引領整個行業走向規范和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具體說就是以市場化和企業改革為方向,靈活運用股權參與、戰略聯盟、契約合作等方式,通過整合旅游價值鏈上游的采購資源與下游的營銷資源,以資產為紐帶結成利益聯盟,培育若干實力雄厚、競爭力強、品牌優勢突出的大型旅行社集團,盡快改變海南旅行社小、散、弱、差的局面,實現規模經營、批發經營,獲得規模經濟效益,克服旅行社業目前出現的問題。(駐海南記者王趙洵 來源:中國旅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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