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海口3月10日訊 (記者楊春虹)“這幾個法規的出臺,對海南旅游業而言,意味著發展新階段的到來。”省旅游協會副會長、旅行社協會會長房新海認為,通過立法規范我省旅游業發展,能夠達到三個推進,即推進旅行社行業的轉型發展,推進海南旅游市場的快速規范,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
從2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海南經濟特區旅行社管理規定》、《海南經濟特區導游人員管理規定》、《海南省旅游景區景點管理規定》、《海南經濟特區旅游價格管理規定》四項旅游法規,在我省旅游業界引起了強烈反響,不少旅游企業專門召開會議學習法規,業界人士建議,為了使法規能夠更為有效,建議盡快出臺實施細則。
海南海之緣國際旅行社總經理王匯認為,按照目前的規定,外省市旅行社在當地組團后,多由海南省內的旅行社組織在海南島旅游。新的《管理規定》規定外省市旅行社可以組織當地旅游團隊直接到海南旅游,這將為外省市旅行社來海南開展旅游業務提供極大便利,對于海南那些較小較差的旅行社來說,將是致命的打擊,此舉必將推動海南旅游業進一步發展壯大。
新通過的《海南經濟特區導游人員管理規定》,規范了對導游資格證書和導游證的管理,進一步增強了導游資格考試的透明度。
“旅行社推出再好的旅游產品,都需要導游去執行,所以,導游隊伍的素質,直接關系到海南旅游產品的質量。”海南康泰國旅董事長李繁華認為,旅游產品的這種特殊性,對我省的導游隊伍培養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不少旅行社其實都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加大了對導游隊伍的培訓和培養。
《海南經濟特區旅游價格管理規定》中要求旅游景區景點、餐飲、旅游飯店、旅游交通、購物、娛樂等行業對旅行社的團隊優惠價格要對外公示,并在收費場所的醒目位置進行標示。
有旅行社人士坦言,零負團費現象造成自費及購物項目成為“盈虧扭轉關鍵”,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海南旅游的“價格模糊”。“規定發布之后,旅行社的報價肯定會上漲,但是游客將對消費產品的價格將有更加直觀的了解,價格的公開也將進一步遏制旅行社亂收費、收費價格混亂等不規范現象。執法力度將是此舉能否成功的關鍵。”這位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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