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亞免稅店4月20日至今,每日平均接待18000余名顧客(南海網記者駱云飛攝)
南海網海口5月26日消息(南海網記者李曉梅通訊員王基輝)海南離島免稅政策試點實施1個多月以來,海口海關依據海關總署有關規定,已對在三亞鳳凰機場發現的數起旅客或機場內工作人員欲將免稅品攜帶出隔離區的事進行處理。在海關信息管理系統內錄入違規信息,限制其本人在3年內不得享受離島免稅購物政策。
海口海關有關負責人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省離島旅客免稅購物監管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離島旅客有三種情形之一的,在3年內不得享受離島免稅購物政策:未按照規定將免稅品攜運離島的;提供虛假身份證件或者離島航班等信息的;違反其它規定的。
同時該《暫行辦法》第十五條還規定,構成走私行為或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海口海關提醒廣大旅客,所購買的免稅品必須由本人一次性攜運離島,不得轉交或轉售給他人帶出機場隔離區。同時,海口海關在免稅店、機場設立監管機構,綜合運用信息管理系統、巡查核查、視頻監控等方式方法,提高監管服務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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